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 400人。具體
招生專業類別、所含專業、計劃數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需的選考科目范圍如下表。
測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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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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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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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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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一
(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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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類(紡織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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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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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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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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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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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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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設計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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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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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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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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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歷史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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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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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綢設計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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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化學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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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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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類(生物技術、生物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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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或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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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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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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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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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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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應用化學、材料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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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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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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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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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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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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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類二
(1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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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類(按數理類培養,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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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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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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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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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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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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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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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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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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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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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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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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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類(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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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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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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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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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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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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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類(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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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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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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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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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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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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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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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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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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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動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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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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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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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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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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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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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人文類
(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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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貿易類(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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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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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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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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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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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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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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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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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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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類(傳播學、漢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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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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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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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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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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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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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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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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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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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普通類:品學兼優,素質全面,志向遠大,身心健康,具備發展潛能、
社會責任感強,已經參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學業水
平考試各科目成績合格,且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須達到B等及以上
(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報名。
2.素質特長類:符合普通類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素質特長類:
a.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
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
“童創未來”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全國青少年電子信息智能創新大賽、
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造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
競賽、全國青年科普創新實驗暨作品大賽、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全國防震減災
知識大賽獲全國三等獎(或銅牌)及以上或同一賽事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b.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
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
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浙江賽區競賽(省級
聯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或在高中生創新能力大賽獲得全國
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國數學邀請賽獲得銅獎及以上;或在世界華人學生作
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等全國決
賽獲得一等獎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
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獲得全國一等獎及以上。
c.藝術體育類:藝術類特長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
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
個人項目)。2.高中階段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體育類特長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或以上證書者。2.高中
階段在國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廳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3.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廳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
d.其它特長類:除上述專項或特長外,具有其它特殊才能的考生,如具有創新創業潛質
的考生,可書面提出申請,由學校專家委員會評估認證決定是否給予報名資格。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http://zs.zstu.edu.cn)進行分科類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1日9時至2022年3月
15日16時。申請人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人限報1個測試類別。確認
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生成《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并
用A4紙打印。
(二)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
片大小不超過3M)在2022年3月15日16時前上傳到報名系統中,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
具體上傳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在線填寫、提交打印(一頁內),
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拍照上傳。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后拍照上傳。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浙江理工大學的理由、
目標專業、進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拍照上傳,
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別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順序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2.上述1、2、4項材料為必備,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3.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表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
第五章 選拔程序和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六條 初審
1.普通類:學校按照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學考等第折算成績,分測試類別從高到低,
以8倍招生計劃比例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公示。學業
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折算方法為: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新
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取高的等第),滿分為100分。同等條件下,參考
學考等第及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入圍。
2.素質特長類:經學校專家委員會認定滿足素質特長報名條件者,按獲獎等級,一般不
超過招生計劃的1倍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不占普通類比例名額),并
公示。
第十七條 綜合測試
1.進入學校綜合測試環節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時間為2022年4月16日
至4月17日(具體以通知為準)。綜合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
專業素養和創新潛質,綜合測試滿分為150分,最終成績四舍五入取整數。測試順序抽簽確定,
全程錄像。
2.學校按照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數5倍比例,分測試類別確定獲得“三位一
體”綜合測試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入圍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核準備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2年統一高考,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
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在普通類提前批錄取;學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測試類別填報專
業志愿無效。
第十九條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
成績均折算成滿分750分制后進行合成,具體計算公式為: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750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綜合
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20%+高考文化總分(滿分750分)×60%。
注:學業水平考試等第以考生最終獲得的成績為準。
第二十條
學校按測試類別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遵循“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
則,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專業(類)間不設級差分。
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
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測試類別下的專業(類)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
(調劑時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該測試類別下招生計
劃未滿專業(類);如仍不足,則從該測試類別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
取到未滿專業(類),直至滿額。
若該測試類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該類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類錄取人數原則上控制在
該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
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
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
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行。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收
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三位一體”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應本著誠信的
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參加測試。對考生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將依《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
理。具體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
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
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
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 有關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
招生相關公告。
第二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郵編:310018)
咨詢電話:0571-86843333;監督電話: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news@zst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zstu2013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
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學校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制度、
規定如有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
招生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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